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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环丙贝特、盐酸苄丝肼精烘包生产线“三化一流”改造及全厂VOCs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环丙贝特、盐酸苄丝肼精烘包生产线“三化一流”改造及全厂VOCs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分区金沙街1318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984.9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现有环丙贝特年生产能力从10吨扩至30吨;盐酸苄丝肼年生产能力从5吨扩至20吨;两个产品产能的增加,主要是通过增加投料量、缩短工序周期来实现;二是新建一套VOCs废气处理设施(TO废气焚烧系统),将公司有机废气集中处理。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序号

敏感目标

方位

距厂界的距离*(m)

保护要求

1

后杜村

东南

160

A、S

2

临江村

330

A

3

临江小学

230

A

4

杨石村

东偏北

800

A

5

杨麻车*

东北

840

A

6

坛里郑村

东北

1400

A

7

下东村*

东偏南

1100

A

8

东俞村

东南

1400

A

9

邵家

1500

A

10

王路荡村

南偏西

2000

A

11

楼家村

西南

1500

A

12

白龙桥虹路小学

西

1400

A

13

虹路村

西

1500

A

14

下施家村

西北

1800

A

15

上施家村

西北

1600

A

16

倪家村

西北

1400

A

17

雅苏村

北偏西

1200

A

18

王店村

东北

1200

A

 
  • 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项目建成后全厂有机废气通过新建的TO废气焚烧系统处理后,VOCs年排放量有所削减,通过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有机废气在正常排放量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为环丙贝特母液分层工段产生的分层废水和盐酸苄丝肼甩滤干燥工段产生的高浓废水,经厂区污水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道接入金华市婺城区临江污水处理厂,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废水未超出现有排污总量控制指标,预计不会对金华市婺城区临江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根据预测,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泄漏会对周边区域浅层地下水和下游最近敏感点地下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如发现厂区废水泄漏后应及时切断泄漏污染源池体,并对池体修补堵漏;同时发生泄漏后,应对厂区周边敏感点(尤其是后杜村)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

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和建筑施工噪声,只要按照要求做好规划布局,同时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控制,一般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以残液、滤渣为主的危险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环丙贝特生产线主要废气为甲苯、正己烷,盐酸苄丝肼生产线主要废气为甲醇;经收集后进入本次技改新建的TO废气焚烧系统与公司其他有机废气一并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道接入金华市婺城区临江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主要有残液、滤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一系列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预计在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环丙贝特、盐酸苄丝肼精烘包生产线“三化一流”改造及全厂VOCs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选址符合金华市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规模、污染治理措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满足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 01 街区(ZX-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的技术装备、工艺、资源消耗、环境管理等可达到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均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要求;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该厂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1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也可以来人、来电、来函等形式,提出对项目建设的建议或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日,共11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分区金沙街131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熊庆生/15058501100

(2)评价机构: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18号

联系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4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晔/0579-82722952

(3)当地环保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1018

 

咨询热线:

0579-82203666